重要提醒!注意截止时间,尽快完成缴费!
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
2024年度蚌埠市城乡居民
基本医疗保险已经进入集中参保期
参保人员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
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我市兜底性医疗保障制度安排,主要覆盖了城乡居民参保对象,我市除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居民均可参保,但不包括已在异地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。
2024年城乡居民
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时间
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
外出务工人员
可以延长到2024年2月底
此次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/年。困难人员享有财政补助,其中特困人员享受全额补助,低保对象享受320元补助,纳入监测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190元补助。参保居民可以选择线上微信小程序进行缴费,也可以代别人参保缴费。参保人也可以通过线下渠道进行缴费。在我市所有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均可进行城乡居民医保的现场缴费。
新参保居民,可以登录“蚌埠医保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“医保大厅”—“居民参保缴费”选择“蚌埠市”,选择“城乡居民参保登记”模块,按提示进行参保登记,然后缴费。
续保居民,已有参保信息正确的缴费人可直接搜索微信小程序“安徽税务社保缴费”或通过支付宝、皖事通税务缴费界面进行缴费。
市医保局特别提醒
请参保人尽快完成缴费。因参保人自身原因,在集中参保期后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,6个月等待期满后才可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。
居民身份证是有效参保证件,未办理人员要先办理居民身份证后方可参保。对于大陆外人士,护照等证件也可办理参保。
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的,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;超过90天的1周岁内,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。鉴于目前医保系统参保税务系统缴费现状,2023年出生的新生儿要先缴2023年的350元,再缴2024年的380元,才能对应享受2023年、2024年居民医保待遇。请勿先缴380元再缴350元。
参保人缴费后,在2023年12月31日前因死亡、重复缴费、参加职工医保或异地医保,可在暂停或终止参保关系时,申请退费。
目前
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
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居民
超过200万人
达到2023年参保人数的7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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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蚌埠日报社
融媒体记者:陈瑶
编辑:司从建 校检:袁玉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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